記者從市商務局獲悉,我市近日出臺《南京市電子商務企業信用管理辦法(試行)》,明年1月16日起,我市公共信用信息中心將對電子商務企業的信用信息進行搜集歸檔,未來會向社會公開披露電子商務企業的信用級別,信用級別高的企業在參與政府采購和招投標時,同等條件下優先中標。
《辦法》所稱的信用信息,是指國家機關和有關單位在依法履行職責過程中產生的關于各類電子商務企業的信用記錄,以及電子商務企業自身經營活動中發生的與信用有關的信息。南京市公共信用信息中心負責歸集電子商務企業各類信用信息。
具體而言,正面信息包括企業登記注冊、資質等級、取得的專項行政許可、企業法人個人身份和職業等基本信息,企業或法人受到國家有關部門表彰獎勵的信息等。
負面信息則包括企業或法人因違反誠實信用原則受到行政機關處理的一般違法、違規行為和承擔的與執業行為相關的民事賠償的信息、行政機關認為應當通報的企業或者個人其他一般違法行為信息、企業違法犯罪被追究刑事責任的信息等。
我市將對守信的電子商務企業采取激勵措施,如在評優等活動中給予適當加分;在政府采購和招投標評審時,同等條件下優先中標。對于失信的電子商務企業,將按照《江蘇省社會法人失信懲戒辦法(試行)》等規定予以懲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