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8日消息,阿里巴巴集團控股有限公司、阿里巴巴網絡技術控股公司、浙江淘寶網絡有限公司等三家公司在8月7日共同對自媒體作者葛甲提起訴訟,認為葛甲損害了阿里的名譽權,要求公開賠禮道歉并賠償人民幣50萬元。據了解,杭州市濱江區法院對此已立案,將于9月23日開庭審理。

阿里巴巴在起訴材料中稱,葛甲從2012年開始撰寫文章對其進行攻擊,文章多達70余篇,并被媒體轉載,損害了阿里巴巴的名譽權。葛甲對此回應稱,“我的文章并非純粹的分析報告,而是評論和觀點的表達,阿里的證據中有些是斷章取義,希望到時能當庭對質。”
葛甲17日晚間通過微信公眾號發表文章稱,已收到法院傳票,“傳票規定我必須在15天內準備好答辯狀”,“對阿里巴巴的起訴我做到積極應訴,絕不回避應盡義務,也絕不放棄應有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