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推進山西省電子商務事業的發展,優化電子商務產業布局,省財政廳和省商務廳近日發布《電子商務發展專項資金管理暫行辦法》。
專項資金支持電子商務平臺、應用、支撐體系、創新建設。電子商務平臺建設方面,支持山西省企業新建和升級改造電子商務平臺項目;支持產業集群骨干企業建設為上、下游關聯企業服務的電子商務平臺項目;支持重點行業、優勢產業平臺建設項目;支持引進全國知名電子商務企業區域總部、服務中心和運營中心到山西注冊。電子商務應用建設方面,支持各類企業應用電子商務拓展銷售渠道;支持在第三方平臺開設“山西產品專區”和集中推廣、促銷活動;支持中小外貿企業建立國際營銷網絡。
電子商務支撐體系建設方面,支持電子商務支付、認證、信用、物流配套體系建設項目;支持電子商務公共服務類建設項目;支持電子商務人才引進和培訓;支持重點學科項目建設;支持電子商務基地和示范企業建設。電子商務創新建設方面,支持移動電子商務、物聯網、位置服務等關鍵技術的研究與應用項目,支持軟硬件及系統集成企業開展技術創新,大力提高電子商務平臺軟件、應用軟件及終端設備等關鍵產品的自主研發能力建設。
獲得專項資金支持的項目原則上應當于資金撥付之日起一年內實施完畢,不得隨意調整項目。對于驗收不合格的或存在弄虛作假、欺騙行為的項目,項目申報單位自同級財政部門和商務部門下達通知后3個月內,應當將全部資金如數繳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