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跨境在線貿易中國領銜全球
自2014年11月 阿里巴巴國際推出采購信用保障服務 “以下簡稱:信保”后,截止2015年4月,海外買家通過alibaba.com平臺在線下單突破萬單(出口),且逐漸成常態,日在線下單達數百筆;2015年5月阿里巴巴旗下1688. Com全球貨源正式上線(進口),且全部按一般貿易方式在線申報,在線結匯,完成交易!標志著跨境在線貿易(B2B)電子商務交易平臺(B2B2.0 )在中國誕生!
相對于小額在線消費,大額跨境貿易為何要在線交易?
解決跨境貿易在線交易的三要素
1,信用認證:在線貿易比在線消費更看重信用,批量采購到底是先付款還是先拿貨?付了款能否拿到貨?永遠是買家的糾結!阿里信保(TA)則打開了這個結,如今B2B平臺來為賣家信用背書,不僅讓你的信用透明化,而且為你的信用積累“埋單”,也即由B2B平臺,為買家商做采購合約擔保,你敢用TA,我敢賠你!信保(TA)是什么?(見附件2 : 阿里信保全揭秘)
2,平臺交付: 所謂交付是指把貨送出去,把款收回來的流通服務,也即物流和金融服務(通關可看做是物流的一部分)沒有交付就不成商務,交付成本與交付規模成反比,交付集約化成本更低,對大多數中小商戶而言,自行交付不如外包給“平臺交付”效果更好。什么叫“平臺交付”?阿里一達通就是典型的“交付平臺”(見附件1 :圖文簡介——外綜服務平臺)
3,商機獲取: 互聯網首先解決的是信息不對稱問題,這個難題基本解決,尋找交易對象不再是很困難的事情,而誠信賣家的信保額度則是吸引訂單的全新利器。
那么有哪個國家、哪家(B2B)平臺已經滿足以上三要素?又有誰真正實現跨境貿易(B2B)的在線交易?
電商應用(含跨境)不是也不能改變商業之本質和規律,而是優化及改變商業服務效率和利益分配格局
什么是商業本質和規律?
比如,一個產能為十萬雙鞋的工廠,訂單越飽滿成本越低,這是本質,電商無法改變這個規律,但是電商能把原來全部訂單由5個大買家包攬,改變為由50個中買家、500個小買家、甚至5000個零售鋪來采購!渠道越扁平,商品售價也越高,品牌價值也越高,“小即是美”將不再僅是概念,而變成實實在在的收益!
再比如,海運比空運便宜,訂100個貨柜比訂1個貨柜便宜,這是商業本質,電商也改變不了這個規律,但電商可以把分散的空運轉換成海運,可以把100個只發一個貨柜的小商戶集中起來,享受大商戶的待遇;同理,也可以讓更多金融服務訂單,由原來的銀行、保險公司之間的比拼,變為平臺間的博弈!
注:全球貨物貿易 99%以上是貿易項下申報(含一般貿易+加工貿易+轉口貿易申報)物流是海運+陸運;結算是銀行電匯;目前,全球貿易70%以上是“大買家”采購,外貿電商應用,能把這個比例縮小為50%以下,就是奇跡了(大約有20萬億美元的交易額);也別說FTA、自貿區、歐盟不是這樣喲?你去香港(老牌自由貿易港),可以買得到全球各類消費品,其中90%也是海運到港,銀行結算!(千萬別幻想讓快遞替代海運、貝寶取代銀行,能讓更多的發貨人是原廠品牌商,而非傳統貿易商,承載者是外綜服務平臺,而非傳統貨代、經紀行就足矣)
二,在線貿易專指B2B(平臺)
區別:貿易與消費
不去度娘標準學術解答,通俗講:有買有賣才是貿易,有買無賣就是消費!由此可見只有B2B是在做貿易,B2C 則屬于消費。
定義:在線(貿易)交易
通過電商平臺 在線下單+在線結算=在線交易
這一點B2B與B2C定義相同,不同的只是B2B洽談未必在線完成,所謂洽談,就是買賣商家談生意,確定價格、采購量、交貨期和品質、售后等交易合約,這是商家的核心業務,是商業機密,具有排他性,由此可見,生意無所謂在哪洽談,也不存在線上線下;而TO C只是個人消費,幾乎沒有洽談的過程,看起來更像在線敲定而已,也即B2C/C2C指“在線消費”而非“在線貿易”(只有當買家采購后還能合法再銷售的狀態才叫“貿易”)
在線貿易就是專指通過平臺(B2B )在線交易 跨境在線貿易就是指國際貿易B2B在線交易平臺。
如果說在線消費TO C 俗稱“網購”是原發于海外的“舶來品”,那么在跨境線貿易則是中國原發性創新。
你一定會說,老肖言過了吧?海外有亞馬遜、eBay、國內也有敦煌網、速賣通等早就玩跨境交易了啊!沒錯,只不過這些跨境交易僅限于“在線消費”。因為全球所有國家,對于行郵方式或小額免稅形式的跨境交易都限定于個人消費(自用)嚴禁再行買賣,否則就違背貿易公平性原則,嚴重的可歸為“螞蟻搬家”式屬于走私。
判斷某個企業是否為國際貨物貿易或是否為跨境貿易平臺?其實很簡單,那就是看其有沒有按“一般貿易”方式申報通關,是否申請出口退(征)稅及有沒有繳納進口綜合稅(增值稅+關稅+消費稅,有些國家叫GST)?
所謂跨境貨物貿易,就是指B2B商家(或經平臺)之間的商品交易,且必須滿足各國稅收和監管要求。
跨境電商B2C僅是一個跨境消費的通道,不屬于跨境貿易。
(跨境電商B2C近年發展很快,但限于消費屬性和交付成本,其總量占比依然極低,也不可能替代主流貿易方式,更側重于賣家向消費者傳播品牌和提升消費者體驗,而跨境貿易也必會與跨境消費相結合,促進在線零售本地化)
三,在線貿易(B2B)市場有多大?
眾所周知,電商應用由信息(商機撮合)起步,以“網購”(在線消費)而崛起,到目前為止,也大多把電商歸為“網購”的代名詞,但“網購”絕非電商全部,最大的電商應用藍海在B2B! 這不是概念或理論的詮釋,而是真真切切的現實,不管你做還是不做?市場就在那里!(2012年統計,中國商業零售業總額大約為2萬億美元,其中“網購”約占10%;而同期,僅外貿出口總額就達2萬億,還不計進口和內貿,市場有多大?)
再說,哪一樣消費品(衣、食、住、行)不是由材料、元件、輔料構成?哪一樣制成品不需要磨具、設備、耗材制作?即便是天然的果蔬、大米,也需要苗圃、化肥、農具栽培吧?
例如: 手機“網購”很火,不管是三星還是小米或XX,因為直面消費者,眼球效應無疑很牛,用戶體驗也非常到位,但不可否認的是:手機由三大件(主板、面板、顯示屏)組成吧?三大件又是由元件、輔料、設備制成吧?所有這一切要不要交易?其交易的效果怎樣、成本幾何?直接影響成品手機吧?也即這些不直面對消費者的交易或服務(傳統經濟叫:生產性服務業或商貿流通業)也即B2B是誕生消費品C的基石。只是從前不愿成把B2B列入電商范疇的最大理由是:它們都沒在線交易啊?
誠然,B2B在線交易才剛起步,顯性數據暫時比在線消費小很多,但當信保(TA)的出現,越來越多的商戶在線下單,在線結算時,你還能說B2B2.0不算電商嗎?可以毫不夸張的說:(互聯網+外貿、互聯網+流通、互聯網+制造等等都屬于B2B范疇)。
B2B才是電商應用的主戰場,市場之大,難以估量!
四,在線交易(B2B2.0平臺)靠什么盈利?
在以歐美起家的電商零售業態中,經過幾十年發展,美國人近期總結了出四類電商盈利模式,分別是:控商型80% 廣告型15%、服務型2%(應該指輔助性服務,如翻譯、培訓等)和會費型3%。
所謂控商型是指平臺收入與交易額成正比, 通常僅指控制商品型 如亞馬遜、京東和收取傭金類型 如天貓等這二種方式,還有其它控商模式嗎?
顯而易見,在線貿易(B2B2.0)平臺是典型的控商型模式,只不過她不是控制商品,而是控制商流!所謂“商流”,可理解為控制商品交付流程的平臺,因為交付服務流程是商品交易的必備性環節,控商流的平臺,不僅其收入與交易額成正比,且收益率也與交易規模成正比!
以外綜服務平臺為例,由于它是做商品交付服務的平臺,雖然她不控商品(不是買賣商品),但控制著所有商品交付的結算(結匯、保險、退(征)稅);物流(海、陸、空 運輸);通關(海關、商檢、)等必備性流程,還可延伸到融資、法務、認證等擴展性服務,就好像是批發各類外貿交付服務的“超市”。
要知道,交付鏈條越長,贏利來源越多;環節越復雜,進入門檻越高,數據也更據價值!
其實,很多靠控制商品起家的平臺或商業機構,最終也走向控商流為重要收益來源之一,比如,有人說:沃爾瑪就很是一個物流公司,金融公司;亞馬遜雖然是買賣圖書起家,可如今報表顯示,其盈利點也越來越依賴背后的流通,賺商品差價的比例呈下降趨勢。而在線貿易(B2B2.0)平臺,天生就是控商型,其收益從來就與商品差價無關。
或可以說:
互聯網零售時代,因美國發起;互聯網貿易時代由中國領銜!
五,信用是商務之本,數據是財富之源
不論你做什么生意,也不管是在線上抑或線下,信用都是商務成功之本;自古以來,凡大成者必大德之人,從前,信用的累積靠時間沉淀和口碑傳播;在互聯網時代,信用的積累依然需歷史沉淀,不同的只是,由歷史數據取代了傳奇故事;由口口相傳變為平臺展示!如果你是誠信商家,珍惜并用好你的數據吧,數據就是你贏得買家信任的——財富之源!
我們可以想象,阿里巴巴國際率先推出的國際貿易信保服務(Trade Assurance),不僅是在線貿易的催化劑,讓更多商家不用見面也能交易,而且也將是傳統渠道獲取訂單的必備神器!在【2015春季《廣交會》】上,就有參展企業在其展位上標注“阿里巴巴信保(TA)額度”,告訴參展買家:看我的產品可以“眼見為實”,估我的信譽更有“平臺數據”!
相信在不久的將來,會有更多的平臺推出類似信保(TA)服務! 信保(TA)服務,或也將秉承透明、開放、共享互聯網精神,不僅向各類營銷平臺開放,也愿與傳統展會渠道對接;不僅對雙邊貿易開放(對華貿易),也會向多邊貿易(全球貿易)延生。
“讓天下沒有難做的生意”!是阿里巴巴的遠景;生意因信任而簡單